LILY

不,我們要面對的不是死亡

而是秋天最小的雨滴。

[联文][aph/耀米]英雄病患者

王耀还是头一次看到那样的人。

打架的时候拎起拳头,一下一下地往人身上砸,即使胳膊上还有一条正在冒血的口子。那人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胜券在握的微笑,好像他面对的不是三四个正值青壮的少年,而是一场电子竞技,亦或一条跑道。

可怕的年轻人。王耀啧啧赞叹,又摇了摇头,感慨现在的学生怎么都成了这样。他不过是比这群高中生早读了几年书而已,哪怕是按“三年一代沟”的说法,他也没可能跟学生没有一点共同语言。

但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实习老师走了会神。等到他再次把注意力放在那个金色头发的小伙子身上时,对方已经结束了这场战斗。看样子,是他赢了——虽然那个样子挺瘆人的。

那个比他还高出一点的家伙毫不在意地把破了皮的手插/进裤兜,以胜利者的高傲姿态离开战场,全然不顾自己有多狼狈:左眼下方一处淤青,颧骨附近一道长约三厘米的伤痕,估计得留疤。头发杂乱,得像个鸟窝,不,更像是琼斯还小的时候的床铺。他身上的衬衫长裤还破了几处,切口边缘甚至有着血迹,看上去……相当惨烈。

他却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似的,还笑嘻嘻地跟王耀搭话:“嘿,Wang!中午好!”

王耀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道:“今天还不错么,没有因为失血过多被送到医院里边。”

阿尔弗雷德讪笑两声,抓了抓头发,很识趣地转移了话题:“耀——Hero想吃午饭了。”

“你更应该去医院。”王耀没好气道,“今年第二次。我猜猜这次是因为什么?他们造谣你跟隔壁班的艾米丽有不正当关系?”

“那是上次!”十七岁的美/利/坚小伙争辩,“耀,他们的嘴里说出的话只会更加不堪入耳。”

“好吧,这次是为了什么?”王耀顺水推舟地盘问。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个老师,绝不应该包庇学生聚众斗殴。

小英雄一下子涨红了脸,梗着脖子,像是有什么奇耻大辱。他面目狰狞地磨了磨牙,颧骨边的伤口被这个动作撕裂开来,殷红鲜血顺着脸淌下,他却毫不自觉。

王耀皱了下眉毛,不知道是因为对方的不配合还是别的什么。他学着阿尔弗雷德的动作把手插进裤兜里,懒洋洋道:“看样子不怎么严重,先去医务室找校医,路上慢慢说。”

“说”字被他刻意地咬重,一句话因此被带出一股咬牙切齿的味道。王耀昂着下巴,权当是指点琼斯他脸上的伤口在哪:“把脸擦一下,不然估计有人会觉得你被打得连擦脸的力气都没了。”

“那是他们!”阿尔弗雷德咧嘴一笑,却也听了王耀的话,乖乖地擦了脸。

王耀明显不想跟这个幼稚鬼讨论谁被打到毫无力气的问题,他更关心的是阿尔弗雷德今天打架的原因。他转过身带路:“阿尔弗,说你为什么打架。”他总算用上了一个老师的威严。阿尔弗雷德瞥了眼手上蹭到的血,极不甘心地瘪了瘪嘴,才回答道:“他们说我跟布拉金斯基那头北极熊上/床!”

“……你说啥?”王耀回头,一张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刚端起来的架子放了不少。众所周知,琼斯跟布拉金斯基从第一天见面起就在打架,他俩迄今相识了三年,一星期得吵个两三回,如果他们的谈话里没有冷嘲热讽,那惊悚程度便无异于王耀小时候害怕的恐龙复活。现在的学生脑洞果然清奇。

阿尔弗雷德不情不愿地说了来龙去脉:“那群蠢货先是说Hero是性冷淡,因为曾经有一个既漂亮又身材辣的妹子站在我旁边,因为拥挤,她的胸总是蹭到我的胳膊,但我没给出什么反应。”

王耀挑眉:“那他们真是该死的愚蠢。据我所知,你只有在盯着自己的胳膊或盯着那妞的胸的时候才会发现她蹭到你了。”

“Umm,但他们不知道。”阿尔弗雷德耸耸肩,完全没有被拆穿的恼羞成怒,“然后有个女孩儿开玩笑说我只有看见布拉金斯基的时候才会激动起来,Hero又不可能打女生!”

“某种方面上,她说的也是实话。”王耀评论,“就有人借题发挥?”

琼斯不置可否。

王耀有些头疼:“好吧,就算是这样,你也太过了。”他朝刚才打架的地方一瞥,毫不意外地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发现阿尔弗雷德要辩解后,王耀直接把他的话截回去:“打住。你不是不知道你自己。他们带了刀片?要不是你打起架不要命,估计现在就有人带着一身的伤跑去上课了。”

“知道后果吗?”

阿尔弗雷德不语。

王耀也刻意沉默了几秒。再次开口时,他的话里带了些怒意:“后果就是,你会悄无声息地把血流干。”

琼斯难得没有反驳。王耀也懒得再跟他多说些什么,眼见着医务室快到了就停下步子,示意他过去。

擦肩而过的瞬间,一股血腥味弥漫开,王耀不适地抽了下鼻子。

阿尔弗雷德没有感觉。确切的说,是没有痛感和触感。

鬼知道这怪病是哪来的。王耀活了二十多年,也不是没有听过相似的事情,哪个儿童没有痛感到自己得了一场大病还不知道最后死了呀,哪个孩子先天缺失触感呀……虽说稀罕,但仔细搜索还是能看见一些消息。只可惜找了越多,他越是心凉。

没有任何一个是像阿尔弗雷德那样,由一个正常人变成失去感觉的可怜虫。

王耀还记得琼斯发病的那天。

那天他俩在一个空旷无人的半废弃篮球场上打球,篮球场里只有他们两个。大汗淋漓地打完球后,阿尔弗雷德大笑着在他肩膀上来了一拳:“嘿伙计!今天过得真愉快!”

十四岁的阿尔弗雷德比王耀还矮几厘米,力气却大得出奇。被打得龇牙咧嘴的王耀刚要骂他下手没个轻重,就被对方坦然的神情搞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嘲讽道:“我一直以为我骨头是硬的,起码不会让你一拳打上去根本没有感觉。”

“嗯?”阿尔弗雷德像是没听出王耀话里的讽刺一样,“实际上,Hero确实没有什么感觉啊。”

他那一脸的困惑反倒让王耀有些懵。他揉了下还在发疼的肩膀,朝阿尔弗翻了个白眼:“你的低级讽刺?”

最后算是出了个一点也不美好的结果。直到现在,王耀还是不敢完完全全地回想起那天。怎么说呢,他怕陷到那天的震惊绝望中出不来。

谁叫阿尔弗现在还没好呢。

其实王耀跟他的关系有点儿复杂,既是朋友又是恋人还是师生。这么多身份叠加在一块儿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王耀根本就不敢想象要是哪天阿尔弗雷德出事了他怎么办,于是干脆严加管束,愣是把原来的校园一霸弄成现在这个样子——虽然……也不怎么样。

当初他读大学的时候在另外一个城市,不算远也不算近,坐班车得四个小时。那时候他俩已经确定了关系,每天都有联系,王耀却还是放心不过。不出他所料,他大二的时候那不省心的货跟人打架进了医院。

王耀千辛万苦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得到消息的第二天了。进医院的理由根本没有大出血那么夸张,但也挺瘆人的。

重度脑震荡。

王耀到病房门口的时候透过门上嵌的玻璃看见一个姑娘在小病号床边坐着,整个人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琼斯背对着门口,正跟那女孩说什么。医院的隔音做的不错,王耀什么东西都没听见。他静默了一会儿,大概摸清了事情的起因:肯定是阿尔弗雷德英雄病犯了,玩英雄救美还把自己搭进去了。

他最后还是直接回去了。小家伙没跟他说自己出了事,他也就陪着演戏。毕竟恢复得不错,琼斯还能拿外面传的“被拦路要钱的小混混一刀砍伤胳膊还毫不畏惧地维护正义,最终失血过多进了医院”来讹他。

虽说是传言,那话也有些真实性。比方说他确实被砍了胳膊。

今天又是一样。

王耀杵在走廊上。用不了多长时间阿尔弗雷德就从医务室走出来,看见王耀便眼睛一亮,不自觉加快了步伐,蹭到王耀身前。

“耀——”阿尔弗雷德挂在王耀身上乱蹭,带着些讨好的意思,像是要他别在乎之前打架的事。

王耀不自觉勾起嘴角,却还装出一副正经的样子,道:“琼斯同学,现在放学了。”

对方不撒手。王耀也没动手推他。

就这样抱着就好。反正附近没人。

就算他感受不到自己抱着个人也好。


王耀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转着笔。

高三开学有几天了,没那么多要慌的东西,高一新生还在操场上军训。阿尔弗刚收到同城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无聊地想东想西。

他看了看手表。离下班还有三十四分钟。还有三十四分钟就去看着他那个小祖宗。

王耀本来就挂着的那份笑深了几分。今晚回去要打情侣副本。

只可惜阿尔弗雷德永远没那么省事。


事实证明,英雄病这种东西根本不是什么应该得的东西,发作起来别说失去触觉,估计五感全失也不会那么可怕。王耀站在手术室外面,焦躁不安。

事情还是简单得一眼就能看透。有人路遇抢劫,对方直接拽走了一个公文包。不巧的是小英雄就在旁边。

和多年前根本就一模一样,毕竟英雄总该受点伤才知道伸张正义需要付出什么,才会从大英雄变成路人。但阿尔弗雷德根本不会长记性,谁叫他伤还没成疤也不知道疼。

后来怎么着王耀一直没有在意。自打听到阿尔弗雷德被捅了后,他就这样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就杵在手术室门前,一句话也不说。

又和之前传谣那次重叠了。

生活真他妈的巧合。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估计有一会吧,琼斯夫人都把嗓子哭哑了。反正他一直在那站着,好像是被大英雄传染了似的,什么感觉都没有。腿不麻,脚也没疼。

然后灯就灭了,穿着绿色大褂的医生从里面出来,低声对老琼斯说了几句话。

他就在琼斯夫人突然爆发的哭声里沉默地杵在门口,等着阿尔弗雷德出来搂他。


“杀了他的是英雄病,而不是什么触觉缺失。”一个声音在王耀心里叹息。

谁说不是呢?

王耀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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